劳务分包的定义、特点及其优势
(一)劳务分包的定义
劳务分包,即劳务作业分包。
【劳务分包】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2.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对劳务分包的定义解释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专题】
(二)劳务分包的特点
【劳务分包】1. 劳务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的从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2. 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具有相应资质。
3. 劳务分包是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发包人对劳务承包人不进行直接管理。
4. 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分部、分项的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
5. 劳务分包合同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仅存于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承包人之间,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劳务分包专题】
(三)劳务分包的优势
【劳务分包】1. 成本偏低,有利于提高发包企业的效益。通过劳务分包,可以为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节省大量办公经费;
2. 优中选优,有利于提高发包企业的项目经营工作质量。通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承包人,保证后续工作可以高质量地完成并获得建设方的满意;
3. 降低用人风险,有利于提高发包企业的工作效率。劳务分包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畴。劳务分包的发包人一方面无须管理劳务分包承包人员,另一方面自有人员可以集中精力做其他项目,调高了工作效率。 【劳务分包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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