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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方式作为担保,签订回购协议,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款项的方式属于是民间借贷还是商品房买卖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数:     分享到:

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方式作为担保,签订回购协议,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款项的方式属于是民间借贷还是商品房买卖

 

不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只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方式作为担保,同时签订回购协议,然后再用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款项的方式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是目前一些民间借贷当事人选择的借贷方式。判断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能仅看合同的名称、形式和内容,更重要的是分析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实质。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售房方并未准备实际交付房屋,而购房一方亦不关心取得所购房屋产权。且双方当事人的关注点集中在《回购协议》及其相应的违约金上,则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

 

 

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58辑)第96-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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