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房产律师官网
西安建筑房产律师官网您所在的位置: » 内容
定金(认购金)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专题 二手房买卖纠纷 相邻权侵权纠纷 物业服务纠纷

联系我们

建筑房产律师团队官网
联系人:田律师
电话:18092153402
18049414756
邮箱:weijintc@163.com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万达广场A座8楼

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发布日期:2018-06-19     浏览数:     分享到: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抵押权消灭后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索引:《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45辑)第130-134页。

分享按钮